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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遭丈夫酒后暴力无奈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12 11:35:27


     本网讯(通讯员 聂芳 卢招娣)   原告郭某不忍丈夫酒后对其拳打脚踢,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无奈之下只得起诉离婚。9月7日,经过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郭某与被告毛某和好如初,并表示以后会相互谅解。

    原告郭某与被告毛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小孩。因被告毛某在生意上不顺利,经常借酒消愁,喝醉后被告对原告进行拳打脚踢,出言伤人并砸烂家中财物,原告无法忍受被告的坏脾气,无奈之下起诉离婚。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在开庭时,对双方进行了教育,主审法官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已经共同生活3年多,夫妻感情基础好,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应相互理解和谅解,互敬互爱。被告应改掉嗜酒的习惯,原告也应在工作上给予被告鼓励和支持。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被告也当庭向原告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喝酒,再也不打人。原告也表示今后在工作上要多支持丈夫,多和丈夫进行沟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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