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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12 15:54:03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由:
2004年2月,平顶山市神驼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将其15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约定转让价2450万元。截止2012年1月19日,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仍欠土地转让款470万元。平顶山市神驼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剩余转让款及违约金。 开庭时间:2012-09-06 15:30 开庭地点:5号法庭 基本案情: 2004年2月,平顶山市神驼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将其15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约定转让价2450万元。截止2012年1月19日,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仍欠土地转让款470万元。平顶山市神驼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剩余转让款及违约金。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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