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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子五次盗窃行政大楼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3 14:38:34


     本网讯(通讯员 胡顺柏)   丰城一前科男子出狱后五次盗窃行政大楼办公室获刑。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夏南峰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夏南峰,江西省丰城市农民。 1998年因妨害公务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2001年因敲诈勒索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2004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2012年1月11日至22日期间,被告人夏南峰先后五次窜至丰城市第二行政中心大楼办公室等地,盗窃香烟、购物卡及现金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6195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夏南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产,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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