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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毒瘾发作潜入舅舅家盗窃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3 15:31:28
本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日防夜防,防得住外人,防不了家贼。”当公安民警将疑犯王某带到作案现场指认,被偷走钱财的失主黄某某发现窃贼竟是自己的外甥,不无感慨地说道。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作案方式的盗窃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5月24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的黄某某来到该县公安局刑警队报警称,其放在卧室内的数码相机及现金被盗。接报后,刑警队立即组织民警立案侦查。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摸索,民警锁定家住巴马镇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王某被传唤调查后,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在对王某的讯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嫌疑犯王某尽然是受害人黄某某的外甥。 被告人王某称,其吸毒成瘾,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萌发了盗窃自己舅舅家的物品贱卖,以为这样可以侥幸逃过法律的惩罚。今年5月24日其毒瘾发作时便想到了舅舅家黄某某,遂趁舅舅一家外出吃饭之机,翻窗窜入舅舅卧室,从卧室衣柜抽屉内盗走现金1000余元及相机一部,所盗现金全部用于购买毒品。事发当天黄某某即报案,巴马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的便利,采用翻窗入室的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被告人积极返还被害人的钱财,被害人书面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社会危害相对较小,且被告人在案件审理中能自愿认罪,确有一定认罪悔罪表现。据此,巴马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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