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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因前夫拒付生活费将其起诉
发布时间:2012-09-13 09:19:34


     本网讯(通讯员 李瑶)   “感谢你们做通了老头子的工作,以后生活有着落了!” 9月10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两位年过六旬的老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赖新周同意以后每月按期支付150元生活费给申请人刘晓莲。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900元执行款时,刘晓莲对法官连声道谢。

    申请人刘晓莲与被执行人赖新周原系夫妻关系,刘晓莲自小抱养到赖新周家为童养媳抚养长大,1969年由父母作主而成婚。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离婚,并判令赖新周每月支付生活费150元给刘晓莲,从2006年1月1日起至其中一方死亡时止,限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支付该季度生活费。判决生效后,赖新周前几年按照判决如期支付生活费,但自从2010年第四季度开始便拒付生活费了,刘晓莲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因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过六旬,而被执行人赖新周系退休干部,每月有一千多块钱的退休工资,申请人刘晓莲则没有工作,每月仅靠300元低保维持生计,离婚后两人尚住在同一栋房子里。执行法官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觉得有和解的可能,就立即上门了解实情。经了解发现赖新周之所以停止支付生活费,主要是认为刘晓莲是个心狠的女人,虽然他俩已经离婚,但刘晓莲是自己父母从小带大,2009年母亲过世时刘晓莲竟无任何伤心,这让他感觉特别心寒,而不再支付生活费。执行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离婚不离家,便组织双方调解,但赖新周几经劝说未果,不得已只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划了赖新周的工资900元用做案件执行款。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让两位老人安稳生活,执行法官数次前往被执行人赖新周家中,向其做思想工作。执行法官语重心长的说:“我们理解你的心情,但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们夫妻感情也有几十年了,她现在生活那么艰苦,难道你就忍心看着她这样下去啊?她无情我们不能无义,您是有文化的人,相信你能理解我们的工作。以后即使你不出这笔钱,我们还是可以采取相同的措施的,与其这样您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细听了执行法官这番话后,赖新周表示以后会如期给刘晓莲支付生活费,老人的一句承诺使得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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