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曾志刚 汪小娟)
“自2009年6月至今,我的妻子已经三年多没有回家,而我在家独自抚养两个小孩。她却反过来起诉我离婚。”当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时,邓某有点无奈地向法官诉说着。9月12日,江西资溪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审结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邓某与妻子徐某经自由恋爱,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小孩,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只是生活有点拮据。2008年6月的一天,夫妻俩合计后,租了个店面开了一家化妆品店。店开起来了,生意也不错。2009年4月的一天,邓某无意中发现徐某与异性项某来往甚密,便开始注意起妻子的行踪。有一天他拿到了徐某的手机,从手机上看到项某发来的“亲爱的,我在火锅城等你”之类的短信,邓某火冒三丈,质问妻子暧昧的信息是怎么一回事,双方因此大吵起来,气头上,邓某狠狠地打了徐某一记耳光。被打后,徐某离家出走, 2012年7月,徐某才回到资溪,前后达三年。徐某回资溪径直向法院起诉,以邓某性格多疑,防碍其正常社交进而影响夫妻感情为由,要求与邓某离婚。另查明,徐某离家三年期间,邓某独自带着两个小孩生活,每天都盼着徐某能早日回家,心中充满了对徐某的深厚感情。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与邓某夫妻之间感情尚好,生活中无大争执,只是邓某不认可徐某在经营店面中的一些做法,产生不信任,导致双方产生言语冲突。在庭审过程中,邓某主动承认打徐某的错误,也得到妻子徐某的原谅。另外,徐某虽然离家三年,却也是为了两个小孩的教育而谋生;而邓某则承担起主要的家庭责任。据此,一审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作出对徐某离婚诉求不予支持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