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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保住婚姻两次写保证书依旧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13 09:47:25
本网讯(通讯员 张春林 华欣)
为保住自己的婚姻两次痛下保证,却还是无法修复两人的感情,最终捆绑不成劳燕分飞。9月12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邓某与被告皮某离婚。
2000年下半年经人介绍原、被告相识,2001年10月1日双方登记结婚,2002年8月5日生育女儿皮某某。婚后,双方因家庭经济多次发生争吵,原告认为被告脾气火爆,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为此,被告于2009年7月及2011年2月向原告出具保证书,保证好好干活挣钱,扶养女儿,夫妻不打架和睦相处。可是,被告并未兑现承诺,2011年6月,双方再次发生矛盾,曾二次发生打架,公安110为此二次出警,两人开始分居生活。 一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应以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经济等事曾多次发生纠纷,致使双方夫妻感情发生一定裂痕,但自2011年6月双方无任何联系,感情未得到修复,已完全破裂,依法应准予离婚。为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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