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布义亮)
“阳光司法工程”是2012年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云南广南县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之一。年初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领会“阳光司法”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履行法庭警卫、提押犯人、协助执行、应对突发事件、安全保卫等各项职能,为本院开展的“阳光司法”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该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州两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司法警察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勤,确保该院审判、执行、机关安全,为服务“阳光司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以提高司法警察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为切入点,树立司法警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法警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全力为中心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安全意识,为“阳光司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加强警务工作安全教育,分析安全形势,促使每个法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麻痹松懈。做好审判场所的安全检查准备工作,全体法警参加值庭一丝不苟,同时做好外围旁听区域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庭审警务保障工作任务。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