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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法院推行主审法官、主调法官分离机制
发布时间:2012-09-14 11:07:35
本网讯(通讯员 姚小艳)
为解决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当事人纠纷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今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法院针对内部机构人员中办案法官人数少、综合管理部门人员多;中坚法官少,老少法官多;专业法官少,“万能”法官多的“三多三少”情况,推行主审法官和主调法官分离机制,极大提高了法院队伍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使审判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主审法官、主调法官分离机制主要通过五个方面来实现: 一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行大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院101名法官分包辖区54个社区,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降低成诉率,内部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对群众的来诉来访进行繁简分流,根据案件性质和难易程序分别进入诉前调解、简易速裁和普通程序审理,确保“难案精审、简案快审”。 二是实行法官调判分离。在法官下社区、全员参与诉前调解的基础上,将原有的四个民庭分成两个部分,民一庭和民二庭划归诉调对接中心,专司调解和速裁案件,民三庭和民四庭则集中全院优秀的中青年法官,专司普通程序民事案件的审理。 三是实行错位竞争。通过走专业化道路,把错位竞争策略充分调动起来,让社会经验丰富、善于调解的法官走上主调法官的岗位;让精通审判、业务娴熟的法官走上主审法官的岗位;让退休后身体条件良好的法官走向诉调对接中心,做到人尽其才,最大化的实现法院的资源优势。 四是实行正面竞争。以省法院三级联网工作为契机,加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对案件审判实行全程化网络管理,将主审法官和主调法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网上量化考核,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对综合部门进行民主测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和评优评先,充分调动法官积极性。 五是实行公平竞争。根据主审法官和主调法官不同的考核标准,推行绩效考核“精细化”,主审法官侧重于考核上诉率、服判息诉率、均衡结案率等审判指标;主调法官则侧重于考核调解率、撤诉率等调解指标,提高主审法官、主调法官待遇的公平性,让法官享有公平,并要求法官守住公平,确保司法公正信念的树立与维持。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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