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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怕戴绿帽悔婚 女方拒退彩礼遭诉
发布时间:2012-09-14 10:00:45
本网讯(通讯员 袁茏)
河南商水县的青年男女杜某与朱某在媒人介绍下,热恋已有5个月,杜某的父母希望尽快把媳妇娶回家,然而在二人交往中,朱某提出结婚就给杜某戴绿帽子,杜某从此有了一块心病,后又得知朱某把送她的耳钉送了别人,之后双方不再联系。9月13日上午,为追要彩礼,杜某将朱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杜某诉称,2012年农历正月十二,杜某与朱某在媒人的介绍下相识,并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当天,杜某在媒人及亲朋的陪同下,给付朱某见面礼20000元,并带去礼物若干件,朱某返还杜某2000元。之后,双方各自外出打工,互相联系很少。被告朱某的哥哥五一结婚,杜某给朱某的父亲600元贺礼。麦收带去礼物价值1500元。二人在交往中,朱某说要给杜某戴绿帽子,并把送她的耳钉送了别人。为此,杜某要求与被告解除婚约,并多次托媒人与朱某家人商量返还彩礼款,朱某一家拒不退还彩礼。 目前,商水县法院已受理了该案,已向杜某及其父亲送达了法律手续。 周口法律事务所袁律师认为,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专门做了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返还彩礼。杜某要求朱某返还彩礼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朱某应当返还杜某的聘礼。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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