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女子因暧昧短信与分居丈夫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14 10:11:47


     本网讯(通讯员 曾志刚 汪小娟)   “自2009年6月至今,我的妻子已经三年多没有回家,而我在家独自抚养两个小孩。她却反过来起诉我离婚。”当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时,邓某有点无奈地向法官诉说着。9月12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审结此案。

    法院查明,邓某与妻子徐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小孩。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只是生活有点拮据,2008年6月,夫妻开了一家化妆品店,吸引了不少客人。看着生意日渐红火,家庭经济好转了,邓某心里美滋滋的。然而,2009年4月,邓某无意中发现徐某与异性项某来往甚密,便开始注意起妻子的行踪。有一天,他拿起徐某的手机,看到项某发来的几条“亲爱的,我在火锅城等你”之类的暧昧短信,邓某顿时火冒三丈,质问妻子的信息是怎么一回事?妻子回答,只是朋友而已,邓某不信,双方因此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之下,邓某狠狠地打了徐某一记耳光。随后,邓某就后悔了,向妻子连连道歉,徐某未予理睬。几天后,徐某突然离家出走,一去就是三年。2012年7月,徐某回到资溪后,没有回家,径直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上,徐某坚决不同意离婚,他反复强调,妻子离家三年间,独自带着两个小孩生活,每天都盼着徐某能早日回家,心中充满了对徐某的深厚感情。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与邓某夫妻之间感情尚好,生活中无大争执,只是邓某不认可徐某在经营店面中的一些做法,产生不信任,导致双方产生言语冲突。在庭审过程中,邓某主动承认打徐某的错误,也得到妻子徐某的原谅。另外,徐某虽然离家三年,却也是为了两个小孩的教育而谋生;而邓某则承担起主要的家庭责任。据此,一审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作出对徐某离婚诉求不予支持的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