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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以贩养吸 21岁小伙“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2-09-14 11:14:22


     本网讯(通讯员 吴锡元 卓王露)   21岁的小伙黄某飞曾因犯抢劫罪、妨害公务罪蹲过两年大狱,出狱后的他不思悔改,染上了毒瘾,为满足吸毒的巨大开支,他以贩养吸,铤而走险去贩毒,最终把“贩”进了监狱。近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飞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黄某飞曾因犯抢劫罪、妨害公务罪,于2007年4月30日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出狱后的被告人黄某飞染上了毒瘾,因吸食毒品,于2012年3月17日被田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

    2012年3月初,被告人黄某飞为筹毒资开始贩卖毒品,曾多次向吸毒人员黄某出售海洛因。2012年3月17日13时许,被告人黄某飞按事先约定,携带毒品可疑物到田东县平马镇油城路西乡塘巷欲与吸毒人员黄某交易时,被田东县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从被告人黄某飞身上缴获毒品可疑物5小包(净重0.3克)。经百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涉案毒品可疑物为海洛因。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飞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某飞曾因犯抢劫罪、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贩卖毒品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黄某飞在庭上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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