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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装舞客盗窃获刑8个月
发布时间:2012-09-14 15:53:37
本网讯(通讯员 颜红 严剑)
一男子假装是舞客,点杯茶水坐看别人跳舞,但时不时却观察着刚离开坐席去舞池的女士,有人留下包,他就有“收获”。9月13日下午,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并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假舞客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钱某,男,42岁,海盐本地人,曾四次同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死性不改,这回又犯上了。 2012年6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钱某至海盐县武原街道凤舞九天舞厅,并伺机寻找作案的目标。后其发现一名女子将自己的红色女式手包放在座位上并和同伴一起到舞池内跳舞,其乘机窃得该手包,内有现金人民币一百余元以及一个白色的苹果四代手机。经鉴定,该些财物价值人民币375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750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归案后,被告人钱某能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且赃物退还被害人,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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