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男子在菜市场扒窃被巡警抓获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7 10:05:25


     本网讯(通讯员 韦柳娜 谭金玉)   2012年9月12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莫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5月17日15时10分,被告人莫某在南丹县城关镇农贸市场内农行中路一巷路段,用随身携带的一把镊子窃取杨某口袋内31元现金。在扒窃得手后,莫某被正在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从其身上缴获赃款31元,作案工具镊子一把。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当庭口头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