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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以帮安排工作为名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7 14:19:09
本网讯(通讯员 蓝惠瑛 赵斌)
谎称自己有能力安排人员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为名,骗取到他人巨额钱财。近日,广西平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农某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农某亮系百色某职业学院的教师,从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间,其对外谎称自己有能力推荐进入广西平果铝业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工作,但要按与之相对应的岗位则分别需要交金额不等的好处费。何某等7人信以为真,遂即按照农某亮的要求给付好处费,农某亮向何某等7人先后总共收取了690400元好处费。但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并未履行承诺帮助何某等7人安排到铝厂工作。何某等7人发觉上当受骗后,找农某亮退款,但农某亮则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何某等7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2011年2月15日介入对农某立案侦查之后,被告人农某才将497000元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巨大的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农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判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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