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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爱国遮蔽理性之光
作者:郑张振 发布时间:2012-09-17 15:31:19
我反对暴力,因为当暴力被用来做善事时,善事也仅仅是暂时的,而它产生的罪恶却是永久的。——甘地
日前,中国多座城市爆发反日游行。其中一些地方的游行沦为了“打砸抢烧”的暴力秀场:深圳有民众打烂日资百货的仓库大门;青岛开发区的日产4S店被烧得只剩架子;北京数百人冲击日本使馆,民众冲破隔离栏朝使馆投掷鸡蛋、矿泉水瓶;西安鼓楼饭店前有民众纵火;苏州部分日式餐馆被砸,日系警车亦遭袭击。 爱国和守法本身并不矛盾。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爱国首先就是要守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合法有序地表达爱国主义情感,才是我们公民成熟理性的表现。 我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另外《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公民,在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的同时,也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财产,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我们可以劝说他人,但不能强制他人。可以抵制日货,但不能毁坏他人合法的财产。对于毁坏他人财产的将会面临着民事责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对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 一辆日系车,是中国工人耗费劳动力精心制造的,是工薪阶层辛苦几年攒钱买的,这是他们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日式餐馆大多亦是国人投资、经营,这是他们为之奋斗的人生事业,当你们砸毁他们的财产,便是破灭了一个中国梦。 当自由失去秩序的保证,那暴力的火种就会蔓延。当爱国成为流氓的庇护所,那一切理性的光辉都会被黑暗遮盖。秩序是其他价值的保证,理性是人性的重要标志。中国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百姓需要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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