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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牛被盗拒赔偿 执行和解泯恩怨
发布时间:2012-09-18 11:09:11
本网讯(通讯员 吴少江 程波)
借了4头水牛去耕地,畲地还没耕完牛却被盗走,原本和睦的房族为此闹上法庭。9月17日上午,在广西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申请人韦克来和被执行人韦界面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庭支付申请人1900元赔偿款,余款1400元定于今年年底前付清。
2006年6月26日,被执行人韦界面因家中耕牛年幼体弱,难以及时耕完畲地,于是向房族韦克来借了4头水牛耕地。7月6日傍晚,韦界面将水牛全拴在本村山岭一座工棚里。第二天大清早,韦界面正想去工棚牵牛犁地,突然发现4头水牛不见踪影。着急的他立即告诉申请人韦克来,两人一同去附近村庄和山林寻找。经数日苦寻仍没有找到,于是两人立即去派出所报案。7月17日,在公安民警主持调解下,双方签订协议书:韦界面自愿赔偿韦克来四头水牛经济损失8000元,每年偿还1000元,还款期限为2006年7月18日起至2014年7月18日。此后,韦界面只向韦克来支付了700元,申请人多次追索赔偿款都遭拒绝,两人为此差点大动干戈,原本是同房族的叔侄从此不相往来。 2011年3月,无奈的韦克来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韦界面支付到期的3300元赔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遂依法判决韦界面支付韦克来赔偿款3300元。判决生效后,韦界面仍未支付赔偿款。 今年8月,韦克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立案的次日便开始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未发现韦界面有银行存款。法官多次驱车几十公里来到被执行人家里,一开始韦界面态度十分坚决,不肯支付分文赔偿款。针对该情况,法官反复和他宣传法律知识,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增强释法明理效果,承办法官找到被执行人的近亲属一同参与案件执行和解工作。在法官耐心地劝导下,被执行人韦界面终于同意分期付款。 9月17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柳江法院执行局接待室。申请人一句“远亲不如近邻,何况都是房族人”一下子就拉近了彼此的距离,韦克来也体谅被执行人目前的经济困难,同意韦界面分期还款,并放弃债务逾期利息。为表示诚意,韦界面当庭向韦克来支付1900元,并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承诺欠款1400元在今年12月30前付清。至此,双方面带笑容一起走出法院大门。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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