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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周时俊等12名恶势力团伙成员一审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8 11:59:42


     本网讯(通讯员 李彦)   9月14日,湖南湘潭县法院对以周时俊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作出一审宣判,12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缓刑6个月不等刑罚。

    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周时俊纠集谢鲨、刘森林等人,在湘潭县易俗河镇、谭家山镇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如2005年12月4日,当时才23岁的周时俊就伙同他人,携带砍刀和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在谭家山镇一茶楼内将因赌博与人发生矛盾的胡某砍成重伤,致其七级伤残。法院审理查明,周时俊等人寻衅滋事多达27次,故意伤害4次,非法拘禁他人4次,还涉及贩卖毒品、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等其他3项罪名,共造成3人重伤,8人轻伤,6人轻微伤。

    在这个团伙中,除两人年纪稍长外,有8人系80后,还有2名90后青年。为首的周时俊今年也才刚刚三十出头,却因目无法纪,一人身犯贩卖毒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4项罪名,总和刑期多达29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等待他的,将是一段漫长的监狱生活。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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