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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重效率 平乐法院一日结五案
发布时间:2012-09-18 14:13:44


     本网讯(通讯员 黄少华 韦宪)   今年以来,执行局进一步强化均衡结案意识,以科学的“指挥棒”促进案件提速提效。6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法院执行局分成二组一日内连续作战,以最小的成本顺利执结了五件案件。

    这五起案件都是罚金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各被执行人分别在平乐县区域范围内的福兴、龙窩、县城营业部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同安支行、平乐中华支行有存款,可以足额履行给付义务。考虑到这些存款地点相对分散,各承办法官分别制作扣划裁定书,完善强制措施的各项审批手续,利用一天时间对该五起案件进行统一实施强制扣划。

    此举既维护了同家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还节省了费用开支。

截至目前,执行局共结案116件,结案标的达210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0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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