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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骗子合演“半仙”诈骗掉包8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8 11:45:13
本网讯(通讯员 邹艳艳)
五骗子潜入重庆市涪陵区,以“算命消灾”、“夜明珠生钱”等骗术,合演双簧调包计,共盗走三被害人8万余元。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许某及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判处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并处许某、黎某、陈某20000元罚金,并处黎某某、熊某罚金5000元。
骗子假“算命”真调包 妇女“破财”却未“消灾” 许某、黎某、陈某、熊某、黎某某等五人系四川省邻水县农民或无业人员。2011年3月31日,五人共谋后,乘坐陈某驾驶的长安车由四川省邻水县来到重庆市涪陵区消防队附近。 五人在此上演了一起“算命消灾”调包计。五人分工明确,陈某负责开车接应,许某物色好对象,黎某、熊某配合,黎某某冒充算命人假称可以帮人“消灾”。很快,被害人梅某被“选中”。熊某骗梅某把钱包放在一个口袋内让其“消灾”。在“消灾”过程中,黎某某趁被害人梅某不注意的时候,用事先准备好的口袋替换掉被害人梅某装钱的口袋,将被害人梅某的10000余元钱盗走。除去开支后,五被告人平分赃款。 “夜明珠”生钱作幌子 合演双簧盗走6万 2011年4月24日,许某、黎某、陈某共谋后,再次由四川省邻水县来到重庆市涪陵区。在涪陵区焦石镇街上,陈某负责开车接应,许某负责与物色好的对象搭讪与黎某配合,谎称有“夜明珠”可以将钱由少变多。 很快,被害人潘某便“中套”。许某和黎某骗潘某把穿的两只袜子脱下,将潘某装有60000余元钱的一只袜子交给黎某,另一只袜子被黎某在假装扔掉时填入草等物。在许某假装向潘某讲解“生钱”事项时,黎某则趁机将装钱的袜子与装草的袜子“调包”,将装草的袜子交还潘某,从中盗走潘某的60000余元,除去开支后三被告人平分赃款。 2011年7月21日,许某、黎某、陈某与同案人孟某(另案处理)共谋后,由四川省邻水县来到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陈某负责开车接应,被告人许某、黎某、孟某配合,仍采取以“夜明珠生钱”的方法,将被害人刘某用于“生钱”的15800元“调包”后盗走,除去开支后三被告人和孟某平分赃款。 据悉,许某、黎某、陈某参与作案三次,金额为85800余元。黎某、熊某参与作案一次,金额为10000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黎某、熊某共退出犯罪所获赃款3400元归还给被害人梅某,并取得被害人梅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黎某、陈某、黎某某、熊某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被告人许某、黎某、陈某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黎某、熊某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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