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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业男子伪造协议诈骗23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8 14:13:32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黄大志)
广西巴马县无业人员陆某为谋取暴利,虚构对外发包林场割松脂油并收取承包金,诈骗金额23万多元后潜逃,后在百色市落网。日前,巴马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陆某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05年,杨某经过陆某介绍购得巴马县巴马镇坡累、二中林场松木的所有权。2006年初,陆某对外宣称上述林场属其个人所有,准备发包给他人割松脂油,并伪造了林场转包协议公证书复印件。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陆某在与黄某、韦某、谢某、刘某、陈某等5人商谈承包林场割松脂油事宜时,向5人出示伪造证书的复印件,同时声称若能成功购买到所有权尚有争议的百林六纳林场后,连同坡累、二中林场一起承包给黄某等5人,先后骗取5人23.5万元,后携款潜逃,诈骗所得全部挥霍。2011年8月26日,陆某被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抓获归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最后,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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