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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做工不付钱 仨“老板”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2-09-18 15:11:50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少杰 李庆明)   请人做工要付工钱是理所当然的事,可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更新乡上福村的吴闲及凤山县中亭乡的李如和安昌请十几个民工为他们做三个月的苦工后,却拒不支付工钱,遭到民工们的起诉。

    2010年5月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更新乡上福村的吴闲及凤山县中亭乡的李如和安昌在广东中山和湖南衡阳等地承包得为林场除草等农活。由于在当地请不到民工,李如和安昌便喊吴闲回到更新乡找农民工去做,吴闲找得其叔叔等十几个民工后,便叫安昌请车从湖南到更新来接民工。做工前双方约定,工钱按每人每天80元的工价计算。做工期间,民工们除了得到基本生活费外,余下的工资被三被告以全部做工完后一次性支付为由扣押。做完工后,三被告以当时尚未与林场结账,未领到工钱为由,就只给车费给民工们回家,待结账后再支付给民工们。

    2011年11月后,民工们多次向吴闲问要工钱,吴闲均推托说他也是为李如和安昌打工而已,并非雇主,让民工去问李如和安昌要。当民工去问李如和安昌时,李如和安昌都说,他们已经给钱给吴闲去付给民工了,叫民工们去问吴闲要,于是民工们再次去问吴闲要。可吴闲却说没有领到民工们的一分钱,并当民工们的面打电话给李如和安昌“证实”,李如和安昌在电话上承认并未给钱给吴闲来付给民工们,但他们都说说当时没有钱付给民工们,让民工们等一段时间。可从此后,李如和安昌便躲避民工们,人不见,电话不接,不知所踪。2011年除夜前夕,民工们得知李如和安昌回家过年,便十几个人到他们家去找,李如得知民工去找便跑到山上去躲拒不见面。安昌来不及躲避被民工们逮个正着,可其以近期以来在外面承包工程亏本为由,拒绝支付民工们的工钱。民工们坚决不同意,在安昌家坐了一天,并声称如不给钱就在安昌家过年,安昌见大年三十晚在即,迫不得已给民工们4000元钱,并写下欠条,承诺在2012年3月份之前付清。今年4月份,民工们去问安昌还钱时,安昌以其应付的份额其已经付清了为由,叫民工们去找李如和吴闲要。民工们去问吴闲要时,吴闲以其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而李如仍在继续躲避民工们。

    无奈之下,民工们于今年5月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闲、李如和安昌三被告共同支付他们的劳动报酬。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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