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吕婕 唐小舟)
近年来,在“严打”、“专项整治”等综合治理活动频频开展的形势下,刑事案件压力日渐增大,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优化审判资源的配置,节约司法成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经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和探索,拟定 “轻案快办”的庭审操作规程,构建“轻案快办”机制。
“轻案快办”庭审机制,是指针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采取“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庭审方式。
9月13日,该院刑事审判庭首次运用“轻案快办”程序审理了三起轻微刑事案件,三件案件案由都是滥伐林木罪,由独任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统一进行审理。宣布开庭后,法警将4名被告人统一押解到审判庭,审判员对4名被告人统一查明身份关押逮捕等情况,统一宣布开庭,统一告知诉讼权利,后逐案逐人对被告人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法庭当庭作出宣判,整个庭审快速、高效、顺利地进行,仅用时33分钟。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不仅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更因快审快判大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对被告人的羁押时间,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