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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离家出走多年妻子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19 09:44:32
本网讯(通讯员 黄朝实)
本应作为一家之主的丈夫却因与妻子性格不合,离家出走多年,不尽家庭义务,不与妻子联系,妻子无耐只好起诉要求离婚。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被离婚。
1992年,原告林梅与被告李东经他人介绍相识,并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事实婚姻关系。婚后生育了两个小孩。因原、被告性格方面差异,夫妻之间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相骂打架,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2005年被告外出务工,竟不顾家庭,不顾儿女,不与原告联系导致夫妻分居生活多年,故原告林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存实亡的婚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1992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事实婚姻。婚后,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原、被告之间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影响了夫妻感情。从2003年起,被告李东外出打工至今未归,双方也无任何联系及来往。林梅起诉离婚后,被告李东也没有出庭应诉,无法进行调解,应认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作出上述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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