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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为给非婚双胞胎上户口找人假结婚
发布时间:2012-09-19 10:07:33


     本网讯(通讯员 陈志龙 卢运发)   福建永定一女子因男友出国被迫分手,不料怀上双胞胎却没有准生证,也无法给即将出生的双胞胎上户口。情急之下,为解决非婚双胞胎户口,找上朋友协议结婚,办理准生证。孩子出生后,女子要求“丈夫”与其办理立户手续,却遭到拒绝。于是,女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9月15日,永定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这起离婚纠纷案,判令准予小吴(女)与小戴(均为化名)离婚,非婚双胞胎由小吴抚养,并承担抚养费。

    事情是这样的,2005年10月,小吴(女)和男友相识,不久便一起共同生活。2007年7月,小吴的男友出国后,小吴被迫与男友分手。分手后,小吴发现自己已怀孕,经检查小吴怀上的是双胞胎,于是小吴决定将孩子生下来。为了解决孩子出生后上户口问题,小吴的父母找到朋友小戴,希望小戴能与小吴办理结婚登记。经过协商,双方于2007年11月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小吴与小戴办理结婚证、准生证,在孩子出生二个月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必须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小吴与小戴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小戴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小吴支付5000元给小戴。在办理手续后,小吴支付了3500元,小吴与小戴办理离婚手续后再支付1500元。协议签订当日,小吴与小戴办理了结合登记手续。小吴按照协议约定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被告3500元。10天后,小吴生下了一对男双胞胎,小吴家中欣喜万分。孩子出生二个月后,小吴要求小戴与其办理立户手续,却遭到拒绝。原告小吴向被告小戴提出离婚。因原小吴、小戴未能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诉求法院判决离婚。

    小戴辩称,自己连小吴的出国男友是谁,对小吴生下的双胞胎是否为出国男友所生心存怀疑,小吴的父亲作为一名党员,只是为了拿到一张准生证,这有悖于党员的身份,已违反了人民的利益,认为这是一起早有预谋的,不是一件普通的案件。他要求,如果原告补偿被告差旅费8000元,就同意离婚,否则,就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1月13日,原告小吴与被告小戴签订协议,当日,原被告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后,小吴和小戴当日一起办理了准生证,;办理准生证后,当日小戴收取了小吴支付的酬谢金3500元。10天后,原告小吴在厦门生育一对男双胞胎。孩子出生二个月后,原告小吴向被告小戴提出离婚。因原小吴、小戴未能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于今年6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一审认为,小吴和小戴小吴未婚先孕,为取得准生证而与小戴协议结婚,其协议本身就违法,且原被告婚后从未共同生活,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亦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其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现小吴要求与被告小戴离婚,依法应予准许。双胞胎孩子并非小戴亲生子,无血缘关系且被告小戴无法律上的义务。为此,小吴请求由她自行抚养,可予准许。

    至于小戴主张原告小吴支付车旅费8000元,无法律根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小吴和小戴离婚,孩子由小吴自行抚养。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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