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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山法院劳动争议案三年下降八成
发布时间:2012-09-19 11:27:10
本网讯(通讯员 任坚 易宽泓)
蝶山区是广西梧州市经济发展比较集中的核心地区之一,新老企业占全市企业3分之2以上,劳动部门和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一直以来都比较集中。2008年以前每年都有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到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属于社会上比较关注的敏感案件,它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争议内容比较复杂,调解的成功率比较低,上诉率比较高,为维护辖区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少的压力。
针对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司法资源紧张等突出问题,蝶山法院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分流案件、消解纠纷。几年下来,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减少,2009年蝶山法院仅珍宝公司一个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就有14件,一年劳动争议案件收案65件,占民事案件总收案的比例为9.31%;2010年一年收案就下降到11件,占民事案件总收案比例为2.32%;2011年收案14件,占民事案件总收案比例为2.8%;今年截止9月份收案11件,同比2009年下降了83.08%,还在延续低收案的趋势。 一是关口前移,加强诉前化解促进纠纷分流。强化诉前引导和非诉调解工作,以调解为先导,以疏导为主线,充分发挥非诉调解机制的过滤、分流作用,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是重心下潜,加大法制宣传实现前端预防。利用各种途径大力推广宣传《劳动法》以及《劳动法实施条例》,院领导还亲自带领审委会成员、主办民事审判和执行部门的中层领导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到辖区企业走访,了解和解决他们在执行两个法律法规过程中遇到的理论和实际困难,给他们发送典型案例,交流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有关劳动争议的体会和建议;另外还通过设立专门的民庭领导接访、专门的释法答疑的咨询电话、到案发地调解办案、邀请劳动者旁听劳动争议案例等形式扩大办案效果。 三是加强协调沟通,规范用工制度。积极与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等单位进行协调和沟通,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到法律适用方面的,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以统一认识,统一执法尺度。同时,针对在审判中发现的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帮助用人单位整改,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对违反劳动法的,督促其纠正。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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