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文青)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为讨赌博借款,非法拘禁他人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皮某拘役四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14日晚上20时许,被害人邓某在一个名叫“细伢”的人在筠阳街办聂圩油脂厂预制厂内开设的赌场里进行赌博,邓某输了自带的2000元现金后,向赌场内放高利贷的被告人皮某借了15000元、外号“杨狗”的借了25000元、一个叫刘某的借了10000元,合计52000元全部输光。皮某、杨某、刘某及一个不知姓名的人叫其还钱,在没有拿到钱的情况下,皮某等人将邓某带到东方星河小区的河堤上进行殴打,并用铁丝捆绑。后皮某等人又将邓某带到锦惠宾馆309房继续殴打逼其还钱,限制邓某人身自由达六小时之久。早上七点多钟时,邓某趁看管人员睡觉后逃跑,之后被人发现追赶,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邓某在东方大市场拿了一把菜刀,执刀抢下一部停在路边的小汽车逃跑,在逃跑的路上及时报警,并在巡警的协助下到派出所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皮某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皮某有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其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