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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闹离婚 便民网络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20 10:05:26
本网讯(通讯员 廖丹)
近日,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姜某走进重庆垫江县人民法院高安法庭咨询离婚问题,庭长王一清十分纳闷,为何应该安享晚年的姜婆婆却要提出离婚,耐心询问下,老人道出了实情。
姜婆婆家住在垫江县杠家镇,早年丧偶,与前夫育有七个子女,都已成家。十多年前经人介绍姜婆婆与退休教师胡某(现已九十高龄)再婚。婚后二老相濡以沫,过着十分幸福的晚年生活。但近几年,胡爷爷因病瘫痪在床,姜婆婆年纪也越来越大,既无力照顾不能自理的胡爷爷,自己的生活也成了问题。于是,两家子女为老人赡养问题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闹,久而久之,老俩口的感情也渐渐疏远。迫于子女的压力,姜婆婆想提出离婚,彻底解决两家人的纷争。 庭长王一清了解情况后觉得这件离婚案应慎重处理,这件案子既涉及两位老人能否安享晚年,也涉及到两个家庭的矛盾,处理不好矛盾容易激化,进而破坏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于是,王一清组织杠家镇司法所所长张维芹(便民诉讼站负责人)、杠家镇诉讼联络员明福兵(杠家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以及杠家镇法律服务所所长一起讨论、分析案情,以和谐、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在向当事人释明后尽量利用便民诉讼网络员收集当事人朋友关系,作诉前调解的可行性分析,找出针对特殊人群纠纷化解的解决办法。 经过多次探讨后,决定在法庭指导下,以张维芹、明福兵、汪勋为双方的润滑剂,向两位老人和其子女以及双方的朋友阐释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诉讼的利弊,从当事人的角度分析问题及诉求,通过多管齐下做思想工作,姜婆婆和胡爷爷诉前初步就离婚达成了一致意见,便民诉讼站负责人张维芹及时将这一信息电话告知了法庭。2012年9月17日中午,法庭工作人员驱车前往杠家镇,现场立案,当场调解,并促使原告当庭兑现调解协议上应支付被告的经济帮助费23000元,至此,闹得不可开交的两家纠纷终于得以平息。 再婚老年人离婚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其实更多的是社会问题。封建伦常对婚姻的影响越来越少,老年人及其子女对老年再婚的观念也在不断改变,而这些期望老来得伴儿的老人中却有相当高的离婚率。这主要是由于老年人再婚时感情基础差,再婚时择偶动机功利性强,而感情因素往往不是最重要的造成的。在处理这一类案件时,我们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便民诉讼网络员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尽量将离婚对双方的影响减到最低,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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