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巴马一男子染上毒瘾不悔改 妻子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20 10:26:19


     本网讯(通讯员 罗文)   因丈夫不务正业染上毒瘾,妻子多次劝阻后没有悔改表现,无奈之下,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在广西巴马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吸毒而导致的离婚案。

    “自女儿出生后,他就染上了毒瘾,经常把家里闹得鸡犬不宁,我想尽了各种办法来劝他戒毒,甚至还送到南宁戒毒,但都没能戒掉。”在这近几年的时间内,韦女士作为一名妻子,每一天都盼着丈夫能够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至今未能如愿。

    韦女士和丈夫谭某都是巴马县人,十年前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0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刚结婚时,夫妻俩相亲相爱,感情很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谭某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游手好闲的朋友,于2007年6月开始,染上了毒瘾,为了购买毒资还欠下几万元的债务。看着染上毒瘾的丈夫,韦女士心痛不已,多次苦苦相劝,希望丈夫为家人着想,能够早日戒毒,甚至为了隔绝谭某与毒贩子的来往,把他送往南宁一家医院戒毒,可惜,谭某不思悔改,继续吸食毒品。

    今年4月,谭某跟朋友聚在一起吸毒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后被送到柳州强制戒毒。丈夫不思悔改的态度使韦女士丧失了与其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遂向法院诉求离婚。并提出孩子由自己抚养,丈夫支付抚养费。

    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被告身份特殊,处理不当势必会影响被告情绪,对其接受戒毒产生不良后果,同时也会为戒毒所的帮教管理工作增加难度。为了不影响被告的情绪,法官并没有直接开庭审理,而是与他话家常、叙冷暖,并在前往戒毒所之前叮嘱原告为被告准备一些生活用品,不要让他产生抵触情绪,影响案件审理、影响戒毒改造。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精心调解下被告表示同意和原告离婚,接受原告提出的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再次告诫人们:珍爱生命、珍爱家庭,一定要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