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雷玲芝 康磊)
2012年9月16日,江西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路某的举报,双休日加班工作,一举将在牌桌上打牌的被执行人董某控制,并根据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对其司法拘留15天。
2009年9月4日,董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路某借款一万元,并出具借条为凭。此笔借款后经路某多次催讨,董某只于2011年10月偿还1000元后便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偿付。路某只得将董某诉至德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董某依法偿还借款9000元。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董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路某借款9000元,但董某仍未履行。
2012年5月,路某申请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此案。德安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在接手此案后,多次打电话给董某,要求其依法履行偿还义务,董某均不予理会,执行法官上门寻找,董某也是东躲西藏,行踪不定,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9月16日,虽然是双休日,但当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路某的举报电话,得知被执行人董某在某处牌桌上打牌后,立即放弃休息时间,第一时间向执行局长和主管副院长汇报,决定将董某司法拘留。在得到领导批准后,执行法官迅速赶到路某举报的地点,一举将在牌桌上打牌的被执行人董某控制,并根据其有钱打牌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