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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兄弟分担父母赡养义务 兄死后弟拒绝养老父
发布时间:2012-09-20 11:15:59


     本网讯(通讯员 陈卫敏 程均)   年过70的王华老人膝下本有二子,长子王良在两年前不幸去世,赡养的义务就全都落到次子王林的头上了。可是按照当地的习惯,对于家里有两个儿子的老人,赡养费一直是由两个儿子分别承担,王家早有约定,老父的赡养费由长子王良负担,而王林则负担老母的生活。由于王林拒绝承担对父亲王华的赡养义务,王华老人将自己的亲儿子告上了法庭。

    2011年12月15日,安徽宁国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林每月支付王华赡养费150元并负担其医疗费用。可是王林却不愿意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因为他觉得父亲的赡养费明明约定好了由大哥一家承担,现在大哥虽然去世了,也应该由大嫂独立承担,而自己已经按照风俗尽到了赡养母亲的义务,凭什么还要替大哥家负担父亲的赡养费。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法院的法官并没有进行强制执行。2012年5-8月间,法院的法官先后三次来到王林家,向他耐心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公民的赡养义务,而王林的态度也由起初的强硬抵制慢慢转向温和,最终配合了法院的执行工作,自愿给付了抚养费。在挽救了王家父子即将破裂的亲情的同时,法官们还通过自己的言行对周围的村民进行了一次十分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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