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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午夜买烟起贼心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0 09:40:29


     本网讯(通讯员 黄彩平)   午夜时分,万籁俱静。此时,韦某、杨某却因烟瘾上头一直无法入睡而出门买烟,未想却因此身陷牢狱。日前,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被告人韦某、杨某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和1500元。

    2012年5月2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韦某、杨某到巴马县甲篆乡拉高六队李某家代销店购买香烟,在拍打店门时未见有人应声,但店门却自动打开,两人进入店内后由杨某用打火机照明,韦某撬开柜台抽屉,将抽屉内现金1309元、两部价值943元的直板手机,及烟柜内价值176元的两条红双喜香烟和八包白色红塔山香烟盗走。后两人各分得赃款640元。被盗的两条红双喜香烟、两部手机、现金29元,案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了盗窃罪。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且部分被盗物品已被依法扣押并发还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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