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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晚拦路强拿硬要 被判刑罚罪有应得
发布时间:2012-09-20 10:21:24


     本网讯(通讯员 贾国庆)   夜晚时分拦路索要现金未果,硬要别人自行车,9月19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四个月。

    经该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17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华夏路与宜兴路交叉口拦住被害人高一某并索要200元现金,高一某拒绝给钱,王某将高一某的一辆美利达山地车抢走,经依法鉴定被抢赃物价值1300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被告人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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