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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暴力追赌债 拘禁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9-20 11:09:13


     本网讯(通讯员 陈有根 王晓辉)   为帮人追赌债竟将他人非法拘禁,结果讨债不成反入监。近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非法拘禁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某、张某九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各处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7日至28日间,汝阳村民魏某先后打电话给肖某、李某(二人均已判刑),告诉二人在汝阳县见到欠他俩赌资的被害人吕某,让二人一起找吕要账。12月28日下午14时许,肖某以要账为由纠集被告人张某、王某(已判刑)等人驾车到汝阳县与魏某、李某等人会合,到吕某家门口将其强行拉上车带往洛阳市区。在车行途中,肖某指使张某、王某用电警棍电击、矿泉水瓶殴打吕,逼迫其给肖出具1张3万元欠条。当晚18时30分许,被告人魏某、张某等人将吕某带至洛阳市某宾馆,在该房间内再度采用电警棍电击、殴打等方式,逼迫吕某给李向南出具2张4万元欠条。当晚23时30分左右,吕某逃脱并报警。

    另查明,被告人魏某、张某分别于2012年4月11日、4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西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张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二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文首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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