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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法院出台六项措施化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2-09-20 12:05:35
本网讯(通讯员 李瑛)
今年以来,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尝试了一些做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新闻曝光制度。采取新闻发布会,电视公告、公示,摄制强制执行专题节目等形式,大造执行声势。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惩处力度,彰显国家法制权威。 三是限制高消费。向社会公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名单,采取多种手段限制其在饭店、宾馆、娱乐场所高消费;限制其购买汽车、房屋、金银首饰等贵重商品。设立悬赏举报电话,举报属实的,对举报人一次奖励500元。 四是限制出境。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单位负责人和自然人,公安机关按人民法院的通报限制其出境旅游、考察和务工。 五是限制贷款。金融部门按人民法院的通报,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贷款。 六是取消评先表模及相关政治待遇。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级领导机关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公民个人,按人民法院的通报,取消其各种先进和荣誉称号,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建议按有关程序,依法罢免或者取消其资格。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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