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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影响庄稼生长 法官释法终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20 11:57:52


     本网讯(通讯员 李康)   张虎(化名)在自家责任田栽种杨树,同村村民王霞(化名)认为张虎在相邻的责任田栽种杨树,严重影响了自家的庄稼生长,一纸诉状将张虎告上了法庭,近日,此案经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王霞和张虎为同村村民,双方责任田位于太康县杨庙乡某村东侧,均为南北长的地块,王霞的责任田在张虎责任田东侧。张虎在其责任田内南北方向栽种了43棵杨树,这43棵杨树严重影响了王霞部分责任田的长势,王霞为此多次找张虎协商,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经当地乡政府及村委会介入调解仍未解决。2012年6月,王霞向太康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虎伐掉这43棵杨树。

    太康县法院受理此案后,首先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取证,又联系了当地乡村干部详细了解案情。庭审时,双方对上述事实均表示认可,但张虎认为,在自己家的责任田栽树并不违法,且现在树木的市场价偏低,不想将树伐掉。主审法官对张虎明理释法,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后,经过调解张虎同意在今年秋收前将所栽的43棵杨树伐掉。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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