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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分段集约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9-20 14:32:13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彭星基)
为科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预防司法腐败,今年1月起,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新举措,对执行案件不再由一名主办法官包案到底,而是将执行案件分为综合内勤、财产查控和执行实施三个阶段。
一是优化整合,职能分工明。针对执行案件同质性和可分性特点,该院将执行工作划分为三个模块,组建综合内勤组、财产查控组、执行实施组。 二是公开执行,节点管控严。案件受理后,综合内勤组将案件录入案件管理系统,按照节点期限要求实行监管,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同时,2日内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流程、风险,发出受案通知书、财产举证风险告知书后,案件流转至财产查控组。 三是深入调查,财产查找广。财产查控组收案15日内完成对被执行人车辆、房产、工商登记和银行存款等调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财产查控组在24小时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视案件和查控情况组织当事人进行和解,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穷尽措施,确保执结多。财产查控组未能执结的案件移送至执行实施组继续执行,根据案件情况对已查封的财产及时移送司法技术部门评估、拍卖,力求最短的时间执行到位。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据悉,截至9月18日,该院今年执结各类案件169件,执结率同比上升24.6%,执行涉案标的额1812.66万元。法定6个月执行期限,该院平均仅用74天。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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