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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法官以“三心”贴近群众服务百姓
发布时间:2012-09-20 14:39:27
本网讯(通讯员 李慈文)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建设和谐法官与群众关系是群众路线对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要努力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性化办案执法为引领,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树立和实践“亲民”理念,用“三心”贴近群众,服务百姓。
一是坚持“以敬畏之心尊重群众”。把法院工作的立足点扎根于群众,把法院工作的评判权还原于群众,把平民法官的注意力聚焦于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办好案、解纠纷、化矛盾,做到不爱民的话不说,不爱民的事不做,不爱民的人不用,让群众从内心感受到法官是可亲、可近、可敬的,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的和谐指数,始终保持平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鱼水之情”。法官队伍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特别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上,要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的理念,坚持“抓大不放小”,以解纠纷、化矛盾、案件结、事情了为重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坚持“以谦和之心善待群众”。实践证明,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法院执法办案必须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善于把法律的刚性与办案的柔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人民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法院的关爱、温暖。 三是坚持“以感恩之心服务群众”。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对人民群众怀有感恩之心,既是对人民群众的尊重,也是法院工作服务群众的前提。要善于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作判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多干打基础、惠民生、促和谐的实事。要不断创新服务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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