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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法院法官出钱为当事人“买单”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09-21 14:26:31


     本网讯(通讯员 罗昌彦)   2012年9月20日,上访老户耿远珍在法官的感动下结束了其四年多的上访历程,一桩社会矛盾在河南省鲁甸县法院法官的耐心及真心感动下得到化解。

    原告耿远珍与被告沈发欠系鲁甸县龙树乡塘房村村民,两家系邻居,沈发欠住坎上,耿远珍住坎下,两家隔着一堵10米高的土坎,2006年双方因土地交界争执不休,耿远珍称被告沈发欠堆泥土在其地面上,2008年上坎的泥土垮塌,垮下后一直堆在其后墙阴沟里,几个月后导致原告房屋垮塌。

    被告沈发欠辩称泥土堆在其地面上的,原告房屋垮塌是因为当年雨水太大,原告不修补房屋才导致房屋垮塌的,房子垮塌与其无关。原告找村委会、司法所及乡政府多次调解,原告耿远珍总是怀疑政府偏袒被告,一再要求被告或者政府为其修建一间房屋,政府达不到其要求,原告便开始到县里、市里进行上访,给当地党委政府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7日受理原告耿远珍诉被告沈发欠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后,合议庭成员亲自五次步行五六公里曲折山路去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后,鲁甸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仲平带领3名审委会成员及10名干警到当事人家,大家看到的现场是原告耿远珍家阴沟里的泥土只有1.2米高,泥土并非一次性垮塌,而是日积月累随雨水冲到原告阴沟里的,原告称其丈夫有病无劳动能力,没有及时进行清理阴沟,但不管怎么说就是要被告方把房子重新修好。经过法官们耐心劝说,打官司是要证据的,房子的垮塌原因是需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不能任凭当事人一面之词。原告耿远珍表示什么证据其不懂,只知道房子垮了产生损失被告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要被告承担就是法院的问题,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就上访。

    法官看了现场弄清当事人情况后,发现耿远珍家境贫寒,没有知识文化,唯一的一间住房垮了,现在全家人都挤在一个塑料棚里,生活极其困难,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马副院长组织在场的人向原告方捐款,这一举动感动了原告方也感动了被告方,被告沈发欠看到法官纷纷向原告耿远珍捐款后,其表示再穷也要支持原告1500元,双方当事人均称赞到法院打官司法官出钱的事情还从未听说过,这种案子没有什么不公平的了,在法官的关心之下双方以后一定搞好邻里关系。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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