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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警顺利完成一重大刑事案庭审保障任务
发布时间:2012-09-21 15:43:15
本网讯(通讯员 韦宪)
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强等10名被告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因该案具有被告人数较多、涉嫌多个罪名、犯罪故意明显、主观恶性较深等特点,为确保案件庭审顺利进行,法警大队制定了严密的保障方案:成立了庭审警务保障指挥组,设立了押解、看管小组,安全检查小组,法庭警卫小组,各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确保庭审安全。 8:40分,执行安全检查任务的法警开始安检,半小时后,几十名参与庭审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有序进入审判法庭。8:45分,押解法警分乘两辆囚车将在押被告人押解至平乐县人民法院;9:00时,10名被告人按顺序被押解进入法庭,法庭审理正式开始;中午不休息,用一个小时吃饭。法警与被告人一起吃盒饭,13点又继续开庭。17:20分,法庭审理结束,押解法警顺利将被告人还押看守所。 在整个庭审警务保障过程中,警务指挥组组织得当,指挥有力,各保障小组密切配合,正确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警务保障任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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