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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用姐姐身份证登记结婚惹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21 09:45:44


     本网讯(通讯员 程洲)   因不够法定婚龄,妹妹冒用姐姐身份证登记结婚。如今,当婚姻亮起“红灯”时,丈夫提出离婚,等起诉至法院,才发现结婚十余年,结婚证上竟不是自己妻子的名字,要离婚却因此遇到了难题,日前,重庆酉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奇特的离婚案。

    2001年年初,原告骆某和被告张某相识并恋爱,两人感情迅速升温,仅几个月时间便商量起了结婚的事。2002年,两人按照当地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后来由于张某经常不理家务,双方经常为此发生争吵,之后张某外出务工不归,并一直未与家人联系。今年6月,骆某起诉到酉阳县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在依法审查骆某与张某的结婚证书时,发现与骆某登记结婚的竟是张某的姐姐。原来,当初结婚时,张某只有十九岁,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两人结婚心切,经双方父母共同商议,张某便拿了姐姐的身份证,冒用姐姐的名字与骆某进行了婚姻登记。而事实上,骆某是与张某生活在一起,从未与其姐姐共同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骆某与张某姐姐未共同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且二人从未共同生活过,因此依法律程序审理并通过调解,原告骆某与张某姐姐自愿离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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