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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十八年欠款 七旬老人笑开颜
发布时间:2012-09-21 09:59:24


     本网讯(通讯员 李瑶)   9月19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长达十八年的借款纠纷案件,申请人张丁拿到执行款后激动的说:“没想到我这把老骨头在有生之年还能拿回这笔欠款,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以为你们早就把我这个案子给忘了,多亏了法官的不懈努力啊!”

    1994年3月19日,石城县某摇床厂的法定代理人张平以厂里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张丁借款10000元,借据载明每月利息为350元,借期至同年7月19日止。但张平借款后仅付给张丁三个月的利息1050元,余款经多次催索未果,张丁于1994年12月5日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石城县某摇床厂同意在1994年12月20日前还清张丁借款10000元及利息。后因石城县某摇床厂、张平分文未还,2004年7月20日张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了解发现该摇床厂现已不存在,张平也已举家外出躲债,杳无音讯,亦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无法有效执行。2012年8月21日,申请人张丁告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张平近几日可能会回家,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车站蹲点,守了两天两夜终于等到了被执行人张平,但他仍已无钱为由拒绝还款,直到执行法官要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时,被执行人张平见状才同意还款,还很不情愿的说:“我以为事情过了这么久早就没事了,他都70多岁了,等他死了就自然不用还钱了。”拿到执行款后,法官亲自送到老人家中,老人拿到钱后,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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