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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好心劝架不料被误伤致骨折
发布时间:2012-09-21 10:26:05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方瑜)   邻居发生纠纷引发打架,老吴好心劝架,没想到自己却在劝架中受伤,导致右臂骨折。花去各种医疗费用一万余元不说,打架者均以不是自己致害为由而拒绝赔偿。9月20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二打架者连带赔偿老吴的损失24000元。

    2012年6月16日晚八时许,原告老吴同村村民钱某与另一村民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继而打架。老吴看到后,觉得乡里乡亲的,应该劝阻,遂走上前劝架,并试图将正在扭打的二人拉开。拉架中,老吴被推倒在地上,致右臂骨折,花去医疗费一万余元。伤愈后,老吴向钱某与唐某索赔,二人均以老吴摔伤不是自己所为为由拒绝赔偿。2012年9月4日,老吴在无法证明具体是谁推倒自己的情况下,将钱某与唐某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二人赔偿医疗、误工、护理等各种损失30000余元。

    彭泽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吴所受伤害系钱某与唐某共同危险行为所致,应承担连带责任。老吴在劝架过程中摔伤,自己无法举证谁是具体的施害人,钱某等人也否认损害系自己的所为。但是,二人的厮打行为与老吴的损害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是二人的共同的危险行为导致了老吴的客观伤害。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钱某与唐某二人连带赔偿老吴的各项损失240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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