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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闹离婚 法官调解促团圆
发布时间:2012-09-21 10:30:30
本网讯(通讯员 谢燕临 王亚峰)
“80后”小夫妻性格不合闹离婚,法官庭前细心调解促破镜重圆。近日,湖北潜江法院调解一例离婚纠纷。临近中秋,这对年轻的小夫妻特意抱着孩子带着相机来到法庭,要求案件承办人张庭长为他们拍张全家福。伴着清脆的快门声,一家人幸福的笑容瞬间定格。看着小两口和好如初,张秉发庭长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刘莹和罗虎都是生于85后的年轻人,双方于2007年初经人介绍认识,次年初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罗小林。由于双方性格存在较大差异,且罗虎不善于处理与刘莹父母及其他亲属之间的关系,导致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闹。2010年8月的一天,双方发生一次激烈争吵后,刘莹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从此分居至今。刘莹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罗虎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秉发庭长认真审查原告刘莹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认为原、被告之间婚姻基础较好,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现原告刘莹起诉离婚,主要原因是双方性格方面有一些差异,常常为家务琐事争吵而产生矛盾,没有大的原则问题。于是主动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多次接触,张庭长了解到,原、被告都是重视家庭的人,对父母很孝顺,双方也都舍不得年幼的儿子罗小林,争相要求获得对儿子的抚养权。张庭长认为这正是“和好突破点”,于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和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做工作力促双方和好。 开庭前,在法官耐心细致地劝导下,双方意识到,一个和睦、稳定的家庭须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基础之上,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在稳定、健全的家庭环境里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如果离异,受伤害最严重的是子女,离异家庭给子女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永远无法弥补。同时,张庭长动员双方父母配合做调解工作,使双方认识到,小两口和和气气过日子也是尽孝道,也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最好回报。 终于,原告刘莹同意给被告罗虎一次弥补过失的机会,被告罗虎在法官和亲属面前郑重保证今后一定珍惜家庭、珍爱家人。双方和好如初,刘莹当庭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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