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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婚后小孩出生因琐事闹离婚遭驳
发布时间:2012-09-21 10:57:06


     本网讯(通讯员 黄朝实)   俗话说女人用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的皇后生活,去换了一辈子的操劳生活。女人在怀孕时,都希望被特别呵护,然而婚姻生活又岂能如俗话所说,不管什么时候还是需要双方相互尊重和沟通。有这么一对夫妻,妻子因自己怀孕时,体会不到“皇后生活”而与丈夫起争执,小孩出生后两人便开始分居生活,最终走上了法庭,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不准原、被离婚。

    农芳与黄能均为80后青年,双方于2010年12月经过他人介绍认识,之后便开始同居生活,2011年8月18日经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2011年11月22日生育一女。由于原告农芳怀孕时,被告黄能对原告照顾不佳,双方常因家庭琐事而起争执。自小孩出生后,双方便开始分居生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于2011年8月18日经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属合法的夫妻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但由于农芳与黄能缺乏有效沟通,农芳认为黄能在自己怀孕时对自己不够关心,便常因此事而起争执。但这并没有达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只要双方能加强沟通,从家庭角度出发,互谅互让,夫妻关系会和好如初的。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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