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健)
一男子与人玩牌时发生口角继而两次纠集多人持刀砍杀报复,将人砍死。9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
1995年11月12日,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汤某玩牌时发生争吵并殴斗。陈某不服,于同月14日晚上纠集同案人陈某洲、毛某陶、杨某军(均已判刑)共四人去报复汤某未果。1995年11月15日晚上,陈某再次纠集陈某洲、毛某陶、杨某军去报复汤某。当晚9时许,陈某、陈某洲各携带一把刺刀,杨某军携带一把砍刀,毛某陶携带一把短铳,窜至赣州市章江餐厅三楼棋牌室。此时,汤某正在看他人下棋。陈某首先冲上去朝汤某的后腰部猛刺一刀,陈鼎洲随后朝汤某的头部砍一刀,汤某见状即往楼梯口跑,被毛某陶、杨某军拦住。陈某、陈某洲、杨某军分别持刀围住汤某继续乱砍,将汤某砍倒在地,陈某四人立即逃离现场。被害人汤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经鉴定,被害人汤某系生前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脾脏和降结肠,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2011年11月11日,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其亲属能赔偿被害人方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我国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