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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迎新与灵宝信用社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21 15:48:07


付迎新与灵宝信用社债务纠纷


    案由:

      付迎新与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债务纠纷一案  

    开庭时间:2012-09-20 09:00

    开庭地点:省法院17号法庭

    基本案情:

      付迎新与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债务纠纷一案,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灵宝市农信社支付付迎新借款本金198000元并按信用社存款利率赔偿损失。灵宝市农信社不服,提起上诉,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灵宝市农信社支付付迎新借款本金198000元并按双方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灵宝市农信社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裁定提审。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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