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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法院“1233”机制做好维稳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4 10:15:03


     本网讯(通讯员 谢春花)   在国庆即将到来,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重庆市梁平法院大力推行“1233”工作法,积极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防患于未然,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一中心”落实综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中心工作,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抓,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目标管理,强化监督和考核,提高参与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延伸”营造法治氛围。从案内向案外延伸,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开展司法建议。从庭内向庭外延伸,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宣判、法律咨询、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坚持”确保社会稳定。坚持把“严打”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做到有罪判刑,不枉不纵。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建立判前社会调查、判后定期回访制度,促进未成年罪犯积极改造。

    践行“三点三线三面”,妥化矛盾纠纷。三点即“巡回审判点、特约调解点、诉讼服务点”,切实关注群众诉求和社情民意,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为群众排忧解难。“三线”即抓好非诉一条线,做到提前介入,主动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抓好诉前一条线,充分运用诉前人民调解手段,将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抓好诉讼一条线,坚持充分调解、规范调解的工作理念,力保案结事了。“三面”即要求面向基层党委政府加强维稳合作、面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面向基层群众完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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