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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施妙计30分钟速结14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2-09-24 10:37:08


     本网讯(通讯员 莫愈鸿 黄娇芬)   一起历时14年的欠款积案,两个一见面就吵架的年过半百的老人,就在执行法官略施妙计的调解下,三十分钟就顺利和解。近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略施妙计,仅花半个小时就和解执结一起14年欠款积案。

    1998年7月至10月,被执行人黄某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39440元,还款期限到期后,王某磨破嘴皮子要求黄某还债,但黄某都是以生意失败为借口,拒绝偿还欠款。王某于2000年7月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发达成如下协议:黄某于2000年8月30日偿还欠款20000元,于2000年10月30日前还清尚欠余额19440元。

    事后,黄某还是拒绝偿还欠款,黄某的行为,让王某非常气愤。于2000年12月18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这次王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仅仅要求黄某偿还欠款39440元,还要求因迟延履行债务所产生的本金利息,两项共计40000元。

    该案经过法院调查发现,黄某因为开酒楼生意失败,到处欠钱,自己生活也非常困难,无具体财产可供执行,因此法院裁定中止该案的执行程序。

    2012年9月,经王某申请恢复执行该案,且提供黄某有履行债务的的财产线索,法院恢复该案的执行程序。

    该案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过半百的人,因为这笔欠款两位老人一见面便吵架,双方根本无法进行沟通。如何把这种情况解决好,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通过深思熟虑,执行法官想到了一妙计。调解当天,执行法官用车把王某送到申请执行接到黄某家中,调解现场就设在黄某家中,这样的目的,一是可以减少两位老人行动上的不便,二是此举能深深感动两位老人,三是使得两位老人原本激动的情绪变得相对缓和,有利于双之间相互沟通。通过双方当事人的简短沟通,执行法官得知黄某愿意履行债务,但是自己年事已高,如果全部偿还确有困难,希望王某能够放弃部分的执行标的,执行法官抓住这一点,努力劝服王某,通过对他摆人情,讲法理,王某最后也同意放弃部分的执行标的的执行,双方达成和解:黄某当场支付王某32000元,王某放弃剩余执行标的的执行。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顺利地进行钱和收据的交换,整个过程仅仅花了半个小时。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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