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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变身古董商 多次诈骗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2-09-24 15:47:00
本网讯(通讯员 路芳 吕霞)
一农民摇身一变成为古董商,以征婚的名义,利用一箱冥币骗取女子5万元现钞。近日,重庆市江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男子名叫王文喜,系安徽一农民。因嫌务农赚钱太慢,故与马朋、张坤、张莉等人共谋到江津区实施诈骗活动。 2011年11月初,在某婚姻介绍所,王文喜以“殷博超”名字登记征婚。后王文喜通过该介绍所认识了被害人胡某珍,并虚构了古董商人的身份以谈恋爱的名义与胡某珍交往。在此过程中,马朋化名“刘哥”,掩护、帮助王文喜骗取被害人胡某珍的信任。张莉为王文喜实施诈骗提供意见。 12月初,王文喜将一个装有冥币的白色手提箱交由胡某珍保管并声称该手提箱里有人民币26 万的现金,然后当着胡某珍的面故意把一万元真人民币从手提箱里取出,以骗取胡某珍的信任。 12月6日,王文喜以其在重庆市主城区以做生意急需用钱,胡某珍单独一人携带26万元手提箱不安全为由,叫当时在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的被害人胡某珍筹备现金人民币5 万元送到重庆市主城区。 12月9日,在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一舞厅内,王文喜在张坤、周兴辉的配合下,成功骗取了被害人胡某珍现金人民币5 万元。 次日,胡某珍拨打王文喜电话时,发现电话已经无法接通,遂打开存放在自己处的白色手提箱,发现箱内全部是冥币。这时,胡某珍才知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2年3月30日,王文喜等人在重庆市万州区一旅馆内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马朋和张莉分别退出赃款2 万元和1 万元,公安机关已发还被害人胡文珍。 9月12日,江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文喜、马朋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5 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文喜、马朋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朋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万元,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处王文喜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 元;判处马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 元;责令王文喜、马朋共同退赔胡某珍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 (其他人均另案处理)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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